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废塑料黑窝点被依法取缔
2015-7-21 0:03:36
来源:齐鲁晚报
编辑:网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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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报11月18日讯15日,本报C04、C05版刊登《20余废塑料加工黑窝点包围唐王老僧口村》的报道后,引起历城区相关部门和唐王镇政府的重视。16日下午,由历城区环保、公安、电力、工商以及唐王镇政府等组成的联合执法队伍开进老僧口村,依法取缔了围困老僧口村的废旧塑料黑窝点。

16日14时许,由60余人组成的联合执法队伍开赴老僧口村,集中取缔隐藏在该村内的一批废旧塑料加工黑窝点。“以往查处时,一些黑窝点老板甚至拿起铁锹抵抗执法。”一位执法人员说,平时唐王镇也会定期巡查,制止废旧塑料加工行为,但是由于执法力量小,取缔过程中往往会遇到很大的阻力,工作不好开展。为了彻底打掉这些黑窝点,只能组成联合执法队伍。

执法队伍进入老僧口村后,根据村民举报,对各个隐藏的黑窝点逐一进行排查。经过3个多小时的查处,一共取缔了13家黑窝点,其中正从事废旧塑料加工的有2家,均是加工塑料颗粒,其加工设备颗粒机被拆除。“因为之前就下过清理公告,有些加工窝点已经停产,但是还存放着不少加工原料。”一位执法人员介绍说,为了彻底打掉黑窝点,已经责令各个业户限期清理所有的废旧塑料。

该执法人员说,这次联合执法的目的很明确,不仅要取缔加工废旧塑料的黑窝点,非法收购、运输、贮存等行为也不容许存在。要在唐王镇范围内全面取缔所有涉及废旧塑料收购、运输、分拣、打包、贮存、水洗、造粒、再生、粉碎、制品等交易和加工经营活动,涉及生产的加工设备一律拆除,并恢复被黑窝点占用的土地。“土管部门这次也参与了执法,设备和原料清理完毕后,下一步要着手拆除这些违章建设的院子。”这位执法人员说。

(本报记者)

专家说法

塑料再生没错但要达标合法

“废旧塑料再生利用,本来是件好事,但问题是,这些黑窝点完全达不到环保标准。”山东省物资再生协会进口再生资源工作委员会副秘书长陈强说,对于再生资源企业,其加工场所、生产设备和最终产品都是有严格要求的。

陈强说,一般厂区面积不能低于4000平方米,厂房面积不低于2000平方米。租赁场地的,其租赁合同有效期不少于5年。应按功能划分厂区,包括管理区、原料区、生产区、产品贮存区、污染控制区(包括不可利用废物的贮存和处理区)。各功能区应有明显的界线和标识。加工利用场地建有围墙,地面全部硬化且无明显破损现象。原料、产品及不可利用废物贮存在具有防雨、防风、防渗、防火等功能的厂房或加盖雨棚的专门贮存场地内,无露天堆放现象。


对于生产和加工设备以及产能,陈强还提到,企业年加工利用废塑料能力不低于5000吨(以PET为原料的化纤类生产企业除外)。化纤类生产企业及塑料制品类生产企业应具有与加工利用能力相适应的废塑料预处理设备(如:分选、破碎、清洗设备等)以及以所申请种类废塑料为原料的产品生产加工设备(如:纺丝设备、吹塑机、挤塑机、发泡机或者拉管机等)。再生PET片生产企业应具有一体化自动进料、破碎、分选、清洗、干燥、包装设施和设备。禁止使用盐卤分选生产工艺(经所在地省级环境保护主管部门认定的集中加工利用区域内、有经过验收合格的专业盐卤废水处理设施的除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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